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119次

  晋建质函〔2012〕99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按照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工作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22号)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2〕48号),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第四季度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段,年底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重点看工程项目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二)“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重点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是否做到了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是否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是否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是否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是否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

  (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看工程是否依法招投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承包;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是否办理;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认真整改,是否出现反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否整改落实到位。

  (四)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重点看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否认真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等制度;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按规定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专项整治、模板支撑系统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对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再检查、再部署。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梳理“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构建完善市场现场联动机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大对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集中的地区,要进行重点执法或联合执法。对从事违法建筑施工活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作出停工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四)统筹工作,确保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好“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关系,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要切实加强第四季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统筹集中执法整治与制度建设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情况,继续上报周报表和月报表。12月15日前,各市要将总体工作报告报送省厅。

  联系人:李志峰,电话:(0351)3580074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