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供地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85次

  今日,记者从省国土厅了解到,今年,山西省在对保障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外,还将在供地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各地区已根据往年供地情况及2012年保障房分配指标,编制完成住房供地年度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年度计划,供地计划于近日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省国土厅。在经过省国土厅综合平衡,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土地市场网上报国土资源部。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西将切实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审核备案后的供地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为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山西还将促进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利用,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努力提高供地率。今年批准用地的供地率要达到25%以上,2011年—2007年的平均供地率要达到85%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将继续加强2007年以来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处置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收回、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及条件等办法,加大批而未用及闲置地的处置力度。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及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用地,全面完成我省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