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第449号)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65次

  关于对全省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第449号)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来源: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晋建办字〔2010〕44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建质函字〔2010〕449号)和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检查中发现的10个存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单位(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挂靠资质、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投标承诺严重不符等市场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了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设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经研究决定,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河南红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和8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市场行为不规范的长治市诚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和1名个人记不良行为记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纳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中州建筑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未经许可、备案擅自变更项目经理、聘用不具备建造师资格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投标承诺严重不符、现场部分技术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项目管理的李俊财、何大洋、李国庆、常广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对以他人名义承担工程的秦艮芳、曾万树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四、对超出认定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运城市天润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席克笃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五、对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山西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六、对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执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段晓玲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七、对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的阳泉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北京燕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诚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对未履行总监职责的山西广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郝应苑,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八、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山西华嘉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未办理招标、质量、施工许可等手续、未委托监理擅自开工建设的原平市红光机械厂,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实施行政处罚,现对上述四家单位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

  希望被通报的单位(个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进行工程建设。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本地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秩序。

  附件:全省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大检查存在突出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