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81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我市需要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32项。

  现将具体的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市政府落实晋政发〔2016〕2号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计32项)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