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98次

  运城市安监站闫卫泽主任现场授课

  为了加强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和法律意识,提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能力,适应“两年专项治理行动”的需要,2015年2月7日上午,公司邀请运城市安监站站长宋彩云和主任闫卫泽现场进行培训。公司总经理曹刚、监理部经理吴学成、副经理张广斌、总工程师杨新红等领导和各项目监理部总监和总监代表等3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市安监站宋彩云站长发表讲话,传达了住建部和省建设厅最近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并就终(中)止安全监督、安全标准化考评、扬尘污染治理、常见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食堂卫生安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资料、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劳务队伍管理、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各方建筑活动主体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安全隐患检查常态化、安全隐患报告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随后,市安监站闫卫泽主任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进行了讲解,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组建项目监理部、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各项监理制度、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细则,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审查,地下管线保护,基坑开挖支护防水,高大模板、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阶段要求施工主体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通知整改或暂停工整改等,以及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施工扫尾阶段的安全评价,及时办理终(中)止安全监督手续,安全达标验收等。

  闫主任通过分析广东茂名市基坑坍塌和陕西西安市附着式脚手架拆卸掉落两项重大安全事故产生原因和责任人处理的案例,要求监理人员要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做好监理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要求监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住建部和建设厅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和公司制定的相关监理制度,严格遵守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要在各项目部和全体监理人员中形成“学法规、转思维、抓落实、有作为、留记载”的风气,扎扎实实的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