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154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5日

  运城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3年以来,运城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全国、全省、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会议对推动简政放权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六权治本”要求,在实施“三个方案”、推动“六大发展”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加强对各目录的动态管理。对省政府分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有效完成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加快推进市本级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工作。出台《关于严肃行政审批纪律规范和改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办事程序,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各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行政审批违规行为和滥用审批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改革成果。牵头编制完成市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规范投资审批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承接好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和取消投资审批所涉及的非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更好释放投资潜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出台《运城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体系。尽快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和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督。公开市本级投资审批权力清单,实现备案项目网上申报,推出我市首批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市内自行设置的职(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开展全市职(执)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摸清全市职业资格底数。切实加强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执)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明确认定规则,严格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加强宏观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确保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监管,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留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按照收费(基金)的审批权限,坚决取缔违规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继续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督查追究对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有关人员责任。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清理规范市级各类涉企证照。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信用信息归集体系、信用产品应用体系,以及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等试点,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突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形成全市统一的“经济户籍数据库”,为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档案互认、协同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加快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操作,设立网上“审批大厅”。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科技领域:编制公布运行科技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组织研发活动,统筹衔接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改革市本级科技研发经费的项目组织模式、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机制。推动科技管理的公开和透明。加强市科技系统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制度体系。

  教育领域: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网上监察建设,建立全局统一的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精简规范办理程序,减少环节,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确定可操作和便于评估的标准。整顿和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

  文化领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做好各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工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各项展演活动,依托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打通偏远乡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卫生计生领域:全面梳理部门职权,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合理界定事权划分,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市、县权限划分,完善相关管理流程。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协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扩大医联体建设范围。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大量发展社会办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计划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推行计划生育阳光便民办证服务,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推行婚育情况承诺制度,开展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体育领域: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标准化管理,编制事项目录,理顺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向社会公开。完善监管制度和途径,建立行政审批专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共享监管信息,强化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程序、原则和目标等。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网格化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建立行政审批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对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推动解决本辖区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地方指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县级政府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的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县级政府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加强对县级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