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137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7日

  运城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具体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6号),有效应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步入稳增长的发展轨道。现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一)扩大市内销售。完善并发布市内重点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市重点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使用市内钢材、水泥、装备等大宗产品或服务;政府资金采购项目、政府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下必须采购市内产品或服务;学习推广晋中市甲控(供)管理扩大地方产品销售、煤炭挖潜增收的做法;市、县两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采购情况的统计和督查,谁投资、谁负责,谁组织、谁监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信委、市重点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扩展国内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帮助企业扩大工业产品销售,引导企业优先采购市内质量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到位的工业产品;创新销售模式,搭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营销及“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促进我市煤电铝材、煤焦化、金属镁、运输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化工、医药、新材料、家具制造等九大产业集群产品销售;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加省内外的综合性、专业性品牌展会,宣传我市地方工业产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份额。(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三)开拓国际市场。积极配合国家、省级部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组织支持我市优势工业企业参加“山西品牌丝路行”,重点在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展览展销、产业合作、招商引资等商旅文一体化宣传推介,推动我市品牌产品和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市商务局、市招商办、市经信委)

  二、引导企业加强管理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作为比泰山还重的责任,作为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可触碰的高压红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健全行业安全监管制度,规范行业监管部门安全职责。要围绕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食品、人员密集场所、防汛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有关职能部门)

  (五)加快项目投产达效。重点推进全市211个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11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加强对全市预计投产的36个预增产值亿元以上工业增长点的跟踪协调服务,力争到2015年底,33个项目投产达效;省政府对2015年投产且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的项目单位,按当年新增产值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要组织好筛选申报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把加强企业管理作为抓好企业的永恒主题,越是困难的形势下,越要加强企业管理。企业要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管控经营风险;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规模以上企业要切实发挥工业稳增长的主力军作用,创新产品供给,增产适销对路产品,带动全市工业平稳增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加大帮扶企业力度

  (七)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惠企政策,继续加大省60条措施落实力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目录清单制度。市、县(市、区)、开发区各牵头单位要深入企业调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八)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全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诚信环境,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偷税漏税、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九)创新融资服务。加大工业企业信贷投入,通过展期、降息、重组等方式,帮助困难工业企业融资。积极处置银企债务纠纷,化解银行债务风险。对新出现的银企债务纠纷,采取一企一策、分类化解,尽力协调各银行不抽贷、不压贷;银行要积极通过贷款重组、债务转移、担保增信、企业减信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创造性的办理续贷支持。进一步扩大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总量规模,帮助企业续贷、转贷。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偿使用、互利共赢”的原则,市财政为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临时周转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财政要分别建立相应的转贷资金,提高运转效率。落实项目资本金,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加快项目贷款落地。继续搞好政银企洽谈对接,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坚持“金融下乡、送贷入企”活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发布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资金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及时跟进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保障重点项目融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已出台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工业企业通过主板IPO和“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利用上市平台再融资。按照“储备一批、启动一批、上市一批”,重点推进产业集群企业在主板IPO和“新三板”的上市。鼓励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等方式扩大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短融、中票和应收账款转拆押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引导保险资金接入重点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助力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促进重点行业稳定运行

  (十)煤炭行业。重点推进河津万杰煤业、薛虎沟煤业等煤炭企业加快完善相关手续,尽快投产、达效、入规;要通过多种形式与本地的焦化、发电和洗煤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大与周边重点市场、重点用户衔接,努力拓展外部市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煤炭企业科学组织生产销售,确保煤炭行业有效增长。(市煤炭局、市发改委)

  (十一)冶金行业。鼓励企业抓住国家加大基建投资契机,积极拓展市场;支持重点钢铁企业整合重组,稳妥推进海鑫集团破产重组。加快运城铝工业基地建设,力争复晟铝业公司80万吨氧化铝、华泽铝电公司电解二系列新增7万吨电解铝、飞宇建材公司10万吨节能铝型材等项目年内达产达效。重点抓好华泽铝电公司2×350MW低热值发电、复晟铝业公司160万吨氧化铝、键健铝业公司工业型材等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我市电解铝和铝深加工能力。(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运城供电公司)

  (十二)电力行业。继续搞好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漳泽电力蒲州发电分公司和同煤集团煤电联营,大唐运城发电公司与陕煤集团煤电联营,积极推进关铝热电厂与同煤集团的收购事宜,实现煤电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强电网调度和有序用电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鼓励电能替代,提高电力消纳能力。积极摸底调查,对下半年新增项目和复产项目的大工业用电量申报直接交易。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半年同比增量用电部分给予0.1元/千瓦时的奖励政策,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煤炭局、运城供电公司)

  (十三)焦化行业。搞好焦化行业月度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调整策略,保障稳定生产。引导企业抓住出口关税取消后焦炭出口的有利形势,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积极支持焦化企业通过产销对接,与外省钢铁企业签订长协合同,有条件的焦化企业可与钢铁企业深度合作,互相持股参股,实现钢焦联营,建立长期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加快新绛县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焦化项目、山西永祥煤焦集团公司130万吨/年焦化项目等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的大机焦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产达效。(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十四)装备行业。鼓励电子信息制造、铁路装备企业抓好订单衔接,增加订货,以销促产;利用我省煤化工基地建设的市场需求优势,加快推动我市煤化工、煤层气装备生产企业产品配套和技术升级;加强煤炭企业与我市煤机生产企业产销对接,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风电、光伏设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组织LED、风电、光伏生产企业开展供需对接;配合做好探索建立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融资租赁等机制。(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市国资委)

  (十五)新能源汽车。紧紧抓住我市作为全省燃气汽车产业基地的发展机遇,以大运燃气重卡为龙头,加快以空港开发区为核心的燃气汽车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全市总成件和零部件企业发展。要抓好山西大运汽车公司的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项目及电动汽车配套产业项目建设,争取2016年上半年部分投入生产。积极推动大运汽车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加快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研发进度,争取今年1-2款纯电动汽车进入国家公告。加快卓里集团低速电动车生产线项目建设,开发电动观光车、电动运输车、电动垃圾车,完善生产工艺,争取2016年形成5000辆生产能力。加快临猗丰驰低速电动车生产项目建设,积极帮助企业办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完善生产条件和手续,加快低速电动车产品开发,提升制造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五、切实加强对稳增长的组织领导

  (十六)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建忠任组长,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重点办、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工业稳增长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综合协调、督导推进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并下设煤炭、冶金、电力、焦化四个行业稳增长工作组,加强对各行业稳增长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建立月度工业稳增长工作调度和督查机制,及时通报目标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业稳增长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和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精准帮扶。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运城市稳增长调结构“三个一百”工作方案》,着力帮扶100个左右重点企业解困,推动100个左右在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100个左右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建立帮扶领导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对三个一百所涉及的企业、项目,要确定具体的包联责任领导,直接负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已入规企业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协调已达规模以上标准的新投产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完善各项手续,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名录库;加强工业运行监测,确保统计单位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对负增长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和调度分析。(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十九)狠抓督查落实。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业稳增长工作的意义,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措施,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市政府将对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全市工业回到正增长通道。(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