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54次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生态协同发展,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按照《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