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次数:85次

  财金[201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实施,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财政部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