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确定七项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126次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三件事

  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会议讨论通过 《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要继续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更加注重转型发展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激发中部地区内需潜能,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

  会议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一)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二)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三)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经济带,推动晋中南、皖北、赣南、湘南地区开发开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四)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七)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会议要求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支持中部地区改善民生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除户籍状况和家庭收入外,增加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县级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审批。(三)建立核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四)健全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监督低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