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启动首批 22个扩权强县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92次

  据新华社太原12月10日电(记者 叶健)山西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22个试点县县域管理权限将获得扩大。

  据了解,这22个改革试点县分布在山西省11个地市,分别是清徐县、古交市、灵丘县、阳高县、山阴县、怀仁县、原平市、保德县、孝义市、柳林县、介休市、灵石县、盂县、平定县、襄垣县、长治县、高平市、阳城县、洪洞县、侯马市、河津市、永济市。此次扩权赋予试点县(市)与市一级相同的部分管理权限,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土地管理和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项目审批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管理、人力资源审批管理、财政管理、工商登记等7大类85项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市和试点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尽快下放市直部门的管理权限,尽快推开试点工作。

  附件1:扩权县相关知识

  扩权县

  扩权县是指扩大管理权限的县。扩大管理权限的基本原则是:“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规”,逐步做到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变为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变为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须经设区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授权等办法放权。扩权县(市)取得相应的管理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对等的责任。第二,逐步全面推开。扩大管理权限首先在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搞第二批。首批试点县的选择,注重把握四个方面:县(市)综合经济实力,城市合理布局,发展潜力,城区统筹兼顾。

  “省直管县”和“强县扩权”,在目前国情条件下对于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最现实的选择。不少地方总结经验时,注意到了浙江经济大发展的经验,也认为有“省直管县”和“强县扩权”的功效。强县扩权无异给条件好的县(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使之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最后省完全管县做好准备,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