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次数:161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
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加强我省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原山西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范围及内容
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均应上传平台,其中涉密工程项目可不要求上传。上传平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工程勘察报告。
     2.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封面、目录;总图专业施工图;建筑专业施工图;结构专业施工图;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暖通专业施工图;电气专业施工图;室内外装饰装修专业施工图。
     3.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计算书,包括:建筑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给排水计算书;暖通计算书;电气计算书;幕墙计算书。
     4.其他资料,包括:重要工程专家评审意见;结构工程超限论证报告及意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其他论证、评审资料。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工程勘察报告。
     2.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洪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各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3.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计算书。
     4.其他资料,包括:重要工程专家评审意见;结构工程超限论证报告及意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其他论证、评审资料。
     二、变更文件上传要求及内容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上传的勘察设计文件,如需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后出具正式变更文件并上传至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变更文件均应上传,其他变更量较大的变更文件也应上传。当变更消防设计文件时,应当重新报送原消防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进行上传。
(二)工程原勘察设计单位应将变更文件上传至对应的变更文件夹中。如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变更时,应取得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授权,将变更文件统一上传至平台对应的变更文件夹中,并同时上传委托授权书。
    三、上传责任单位
    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平台工作均由设计单位负责。勘察单位除提供正式纸质版勘察报告外,还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供一份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勘察报告,方便设计单位上传。
    四、上传前提
   《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中确定为重要工程的建设工程应先进行专家论证,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正式设计成果进行上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中规定为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应先在平台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再将其余的勘察设计文件上传“施工图上传管理”栏目本项目对应的文件夹中。
    五、上传程序
     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交付建设单位前,应先在平台“施工图上传管理”栏目中新建项目名录并填写项目信息(须消防审查的除外),再将全部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项目对应的文件夹中。上传完成后,平台默认在文件左下角自动生成二维码,二维码信息包含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等内容。设计单位须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施工图纸打印后交付建设单位用于施工。
    六、上传格式及要求
   (一)文本上传格式要求。勘察设计文本文件上传时要求采用PDF格式。勘察报告、计算书、审查意见书及论证意见等文本文件应分别制做一份PDF文件,文件名称应与文件标题一致。
   (二)施工图纸上传格式要求。施工图纸上传时要求采用PDF格式。每张施工图纸均应选取国家标准图框制做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应包括图别、图号及图纸名称信息,上传时应保持图签文字朝上。施工图转PDF格式时应注意图幅、页面、字体、分辨率等的设置,应保证图面清晰、整齐,PDF文件尺寸应与图框四周边缘一致。
    (三)签字、签章要求。上传文件签字签章均应齐全,应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四)平台可提供CAD批量转换PDF插件和PDF批量盖章软件。
 
平台运行有关事项联系人:
平台运维:尹鑫         联系电话:17788901164
质量安全处:任开宇     联系电话:0351-3070482
联系邮箱:sxzjtsjc2019@126.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5日